金钟暴动 7人囚30月2周至3年

【本报讯】2019年9月29日有人发起「全球反极权大游行」,大批示威者游行至金钟政府总部外一带集结,其后演变成冲突。执法人员期间拘捕多名人士,其中8名涉案男被告于两周前在区域法院承认暴动罪,其中7人昨天接受判刑,被判监30个月2星期至36个月。余下一名17岁被告,法官就下令为他索取教导所报告,将其判刑押后至3月2日。

被捕时均佩戴装备

昨天判刑的7名被告依次是王益利、周俊熙、韩伟杰、李柏贤、石家宇、刘家豪及吕昊峻(犯案时18至25岁)。法官考虑他们的参与程度、有否持武器等量刑因素后,决定判王、李、石3人入狱30个月2星期、刘入狱32个月、吕入狱33个月2星期、周入狱34个月2星期、韩则入狱36个月。同案另一被告黄德津(17岁),则待索报告押至3月2日判刑。

案情显示,案发当日下午有大批示威者集结于政府总部外,他们以物件堵路、向政总投掷物品,及筑起伞阵等与执法人员对峙。执法人员多次警告及要求示威者散去不果,并曾施放催泪烟及以「水炮车」进行驱散等。执法人员其后展开行动,分批从政总多个出口冲出进行驱散。有示威者退至金钟道等,续与执法人员对峙。执法人员续展开拘捕行动,并于统一中心及太古广场之间的金钟道一带制服上述8名被告。他们当时均配备护目镜、面罩及手套等不同装备。而且亦有片段拍到该8名被告在涉案地点曾手持雨伞或竹等与执法人员对峙。案件编号:DCCC 112/20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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